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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参与国际仲裁,探索涉外法律实务——“中资企业和中国律师如何赢得国际商事仲裁”交流会举办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3-12-27

聚焦仲裁视野,解析仲裁之术,把握发展脉搏。2023年12月23日下午,国浩律师事务所、Arbitration Chambers、Rede Chambers、HKA、艾金律师事务所(Akin)共同主办的“中资企业和中国律师如何赢得国际商事仲裁”交流会成功举办,八位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专家学者、国浩仲裁领域资深涉外律师齐聚线上,从不同的角度为中资企业和中国律师如何应对国际商事仲裁出谋划策,以期实现多方共赢。

洞察仲裁视野,开拓国际思维

国浩天津合伙人白显月主持了本次交流会,并以《国际与国内仲裁的差异和中国企业的应对》为主题作了“开门”分享。他指出,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在效率和技术手段,仲裁程序的内容、管理手段及各方的作用角色,程序推进风格,证据披露和举证责任,仲裁员选定,临时措施等方面有着重要区别,而这些差异决定了中国企业在应对国际仲裁时必然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调整、及时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有效应对跨国性的争议解决程序。

国际仲裁案件中,专家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HKA合伙人、中国区负责人郑宝强认为,国际仲裁案件中,尤其是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专家意见可能改变案件走向、影响案件的“天平”。他认为,专家证人应了解争议的问题、证据范围和职责,通过准备对争议的初步意见、缩小争议问题范围、协助准备诉状、编写专家报告、出庭举证等方式提供诚实、独立、公正和专业的意见,以协助仲裁庭高效公正地解决商事争议。他还建议律师选择专家证人时做好尽职调查,综合考虑专家的声誉、资质、相关经验、成本、团队合作等因素,尽量避免陷入责备文化、偏离专业领域、辩护风险等常见困境。

解析仲裁之术,共享实务经验

基于国际仲裁员和跨境代理律师的视角,国浩南京合伙人陈发云指出,案件管理才是取得胜诉和成本控制的关键。“企业在参与境外国际仲裁时往往重点关注胜诉的机率、成本与效率两大问题,而忽视了案件管理的重要性”,为此,他建议企业要全力支持与配合,聘请经验丰富的涉外律师,整合全球优质法律资源,让律师对案件进行包括仲裁策略的制定、文书交换、证据开示、证人准备、开庭、与境外各方进行有效协调与沟通等在内的全流程管理,以最大程度上掌握、驾驭与主导案件流程。他还提醒企业要注意国际仲裁的理念文化、思维方式、团队沟通等方面的差异,充分考虑境外国际仲裁的复杂性。

美国艾金律师事务所(Akin)合伙人杨炎龙(Ing Loong YANG)建议仲裁庭应高效利用多种程序工具、手段和技术,从而提高国际仲裁的效率、降低当事人的金钱和时间成本。他介绍道,仲裁庭可以主持召开程序管理会议、发出程序令、利用好科技手段和设备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利用法律和规则赋予的权利激励当事人遵守规则、诚信仲裁,明确相关时限、对于特定事项进行中间裁决等。不过他也指出,虽然使用技术通常会提高效率,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应考虑所提出的具体信息技术工具、实施时间和方式、相关成本以及仲裁庭、当事人和参与仲裁的其他相关信息技术用户使用信息技术的成熟度和经验。

国浩济南合伙人赵煜聚焦“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措施”,阐述了向法院、仲裁庭和紧急仲裁员申请临时措施的利弊,指出国家法院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和较强的执行力、但不一定总是愿意介入,而仲裁庭和紧急仲裁员都无法约束第三人、没有直接的执行力,但后者有着速度快、当事人主动履行情况较多等特点。他建议,中国企业在面临需要申请临时措施的场景时应从仲裁协议、仲裁规则、仲裁地立法和可能的执行地立法等四个维度考量和定夺,并对紧急仲裁员可能需要证明急迫性、要注意执行地法律是否认可仲裁庭的临时措施等实务作了提示。

“制裁法不是国际公法,制裁法的实践在于各大国家的法律规定”,REDE CHAMBERS大律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及中国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苏颖分享了国际制裁对仲裁的影响和解决方法。在简要介绍了国际制裁的分类及内容后,他将重点放在了制裁对仲裁案件程序和仲裁案件实体的影响上。他指出,对于仲裁案件程序,制裁会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融资、开庭、仲裁费收付款、执行等方面造成阻碍;而对于仲裁案件实体,则可能会面对因国际支付系统无法使用导致的支付问题,或者货物交付困难、合资/投资项目无法实施等困扰。

香港仲裁事务所主管、国际仲裁员Gavin Denton主要介绍了程序令的主要内容及其在制作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他指出,仲裁庭制作程序令时需注意争议性质、管辖地、适用法律和规则、律师经验,以及仲裁协议是否已规定仲裁地、适用法律和仲裁语言,是机构仲裁还是特别仲裁及根据适用规则处理的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他还分享了仲裁庭如何在仲裁程序推进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过程中出现的动向及时调整和更新程序要求和安排,并提出了尽早商定听证会日期、定期安排案件管理会议、把关文件披露等实务建议,以期提高仲裁效率、降低仲裁成本。

把握发展脉搏,推进涉外法“ZHI”

国浩上海合伙人黄宁宁就《上海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这一宏观主题进行分享。他从上海的境内和境外仲裁机构发展现状着手,着重归纳了《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的重点内容,认为这一条例充分体现了上海用地方性立法为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提供立法保障的积极态度。最后,他分享了自己对涉外法制和涉外法治的思考:一是涉外法制建设(尤其与中国公民、企业海外权益保护相关的)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建设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需长期规划、久久为功;三是如何提炼自贸区经验为法律,将是制度性开放的重要内容;四是中国涉外律师在国际舞台上既要做中国利益的维护者,也要做中国法治故事的讲述者。

一个月前,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这为中国涉外法治建设打下了一剂强心针,更为国浩全体涉外律师吹响了奋进的号角。

深化涉外法制建设,维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涉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浩人自发自觉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中国法律人的光荣使命和责任,更将守正创新、积极探索,争取在新时代涉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