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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免诉保”机制实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1-10-21

2021年10月18日上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之“免诉保”机制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国浩苏州合伙人黄建新、律师徐丹作为签约单位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担保公司”)的法律顾问受邀参加。

今年5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张家港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争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打响“港城通·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为总体目标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全面部署。金港担保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投融资担保机构,始终以全力扶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主要工作内容,创新担保业务,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助力企业经济健康持续向前发展的“助推器”。

“诉讼保全白名单制度”是以张家港市上市公司、规上企业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以符合条件的张家港市上市企业、规上企业在与金港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并由金港担保公司向法院提交《最高额诉讼保全担保函》后可进入诉讼保全白名单,由法院予以登记备案。如进入诉讼保全白名单的企业一旦涉诉,且被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仅需将保全裁定送达给涉诉企业,而无需再对涉诉企业采取实体财产保全措施,由金港担保公司在最高额授信范围内为被诉企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保全创新和善意执法的举措。该制度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及金港担保公司联合创新推出,黄建新律师、徐丹律师,以及国浩苏州合伙人余超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国浩苏州办公室作为金港担保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免诉保”机制落地实施,助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免诉保”机制充分发挥了担保公司对企业的担保增信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给一批偿债能力强且诚信度较好的被诉上市企业、规上企业由于被采取银行账户冻结等而产生不必要的银行信誉、商誉等负面影响,创新性地为涉诉双方当事人构建“双保险”的善意文明执行措施,从而保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保障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国浩苏州办公室本着履行社会职责、为顾问单位提供增值服务的原则,积极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持续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