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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太原合伙人王超群为霍州煤电开展 “新公司法背景下董事会行权与控股股东法律责任”专题培训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2-05 浏览量: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05日 13:12 太原

为扎实推进“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战略引领、经营决策与风险管控作用,充分发挥董事、高管人员的战略思维和决策能力,12月4日,国浩太原合伙人王超群受邀前往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开展以“新公司法背景下董事会行权与控股股东法律责任”为主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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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煤电总会计师陈浩主持会议并参与培训。公司总经理助理魏先革,机关相关部室(中心)负责人、业务骨干,集团控股、参股子企业中集团公司委派的高管人员、董事会业务骨干等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基层单位董事、高管人员、董事会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在各区域公司分会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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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王超群律师结合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系统解读了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调整,深入分析了股东出资责任、催缴失权制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资本充实方面的监督义务。他指出,新法进一步巩固了董事会的决策中心地位,明确董事会可作为公司执行机构行使职权,同时通过优化股东会职权、拓展章程自治空间,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治理结构。

随后,针对控股股东与董事会行权的边界问题,王超群律师结合多个典型司法案例,生动剖析了控股股东、董事会在行权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边界,深入解读了新《公司法》下“事实董事”“影子董事”的责任认定标准,以及“九大责任清单”的具体适用场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治理难题、中小股东知情权行使、大股东与小股东权利制衡等实务热点,王超群律师结合新规要求提出了针对性的合规建议。他强调,公司治理应遵循“各司其职、勤勉忠实、依法合规”的核心原则,既要充分利用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也要严格恪守法律规定的责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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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题培训内容扎实、贴近实务,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未来,国浩太原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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