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国浩太原合伙人冯利敏应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邀请,以“新《公司法》背景下国有企业修改《公司章程》实务操作”为主题开展培训。集团总部各部门、化工和能源事业部及各基层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立足于新《公司法》全面实施的重要阶段,紧密围绕国有企业章程修订实务展开。冯利敏律师结合潞安化工集团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了公司章程修改中关于法定代表人选任、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注册资本与出资期限等条款的修订要求,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强调了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以及法人治理结构规则的调整给国有企业带来的实操挑战与应对策略。随后,冯利敏律师深入解读了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过渡的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结合山西省省属企业监事会改革要求,详细分析了审计委员会的组建标准、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设计等,为潞安化工集团及各级子企业优化法人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与落地实施方案。
冯利敏律师表示,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治理作为企业制度的核心,其法律重构既是对既往实践的系统总结,也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应结合法律和国家监管要求,将外部规定内容转化为内部制度与机制,以完善其治理结构与监督体系。
此次培训是国浩太原深度服务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实践。未来,国浩太原将继续发挥商事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为更多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