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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益再出发——国浩贵阳成立第二家生态环保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7-05

为推进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7月3日,贵州省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清镇经开区二十多家企业三百多名职工参加启动会,清镇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法院、清镇经开区、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清镇市司法局、站街镇人民政府、贵州省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领导莅临。启动会上,进行了经开区绿色企业促进会揭牌,为群众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同时举行,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清镇市司法局局长王守峰为调委会揭牌。

郑世红律师代表国浩贵阳、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启动仪式上发言,对调委会的性质、调解纠纷的范围、如何委托调解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认为开展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引入生态环保调解机制,彰显了清镇开放、自信的态度,体现了清镇市政府的担当。

参与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成立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国浩贵阳长期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法律服务的又一次尝试。

2017年5月23日,国浩贵阳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发起设立了全国第一个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国浩贵阳发起设立的第二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5月2日成立,承担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中的纠纷调解工作,是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调委会将在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发挥专业优势,奉献律师力量,调处生态环境纠纷、宣传生态环境法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年时间里,国浩贵阳先后发起成立了2个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国浩贵阳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展现出相关部门和社会民众对国浩贵阳律师的认同与信任。

国浩贵阳环境资源法律师团队先后代理了环境公益诉讼案24件、参与6部地方环境资源法规的起草或立法后评估、主持完成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成功调解法院委托调解的生态环境纠纷3件、长期免费担任环保NGO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贵阳市级“民间河长”和贵州省民间河长义务监督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