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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20年 | 弘扬正义 法暖人心——国浩公益法律服务巡礼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6-03

编者按:二十载风霜雨雪,千百回夜以继日。从探索起步到发展壮大,从专业立所到行业翘楚。二十年来,我们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以辉煌的成绩见证了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进程。2018,在国浩即将迎来20岁生日之际,我们隆重推出“国浩20年”系列专题,与关心国浩成长的各界人士共同回顾国浩的发展历程,展望美好未来。

律师是谙熟法律的群体,同样也是勇担责任、胸怀爱心的群体。国浩始终关注并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多元化公益法律服务,以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铁肩担道义、丹心促法治,国浩律师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上正在不懈地努力着。

铁肩担道义,法援暖人心

作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普遍赞誉与认可,并屡获有关部门的表彰,包括:2016年9月国浩福州合伙人姚仲凯荣获的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11月国浩昆明合伙人刘泽溪荣获的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优秀案件承办人”称号等。 

姚仲凯律师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曾为缪新华故意杀人案,邱昌科放火、盗窃案,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受贿案,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黄兴等绑架、非法拘禁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并广受好评。如在发生于14年前的福建孕妇分尸案再审改判被告人无罪的案件中,作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姚仲凯律师和同事张桂泰律师克服案卷量大、准备时间仓促、舆论压力大等困难,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但他们并不满足于“案结事了”,而是与承办法官共同努力,反复工作,化解了双方矛盾,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陈冬对此称赞姚仲凯等律师是“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以法律阳光和人性温情温暖被害人家属”的优秀律师。

刘泽溪律师自2012年起,就积极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至今已承办了26起法律援助案件,为38名申请人提供援助,共挽回经济损失805826元。这些案件均为案情复杂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务及工伤纠纷的诉讼或劳动仲裁案件。如在代理年届七旬且早已失去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刘某,与两个姐姐因祖宅遗产分配纠纷而引发的遗嘱真假纠纷案中,刘泽溪律师接受昆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刘某的诉讼代理人,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不断往返于富民县与昆明之间,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调取证人证言,去土地部门查询资料,终使法院判定房产归刘某所有。

2014年年底的一天,段女士在亲友的陪同下,将一面锦旗送到天津市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国浩天津律师李静表达感激之情。原来,段女士的丈夫李某投保人身保险后突发心脏病猝死,家人依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却只获得少量赔付。为此,经济拮据的段女士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了李静律师。李静律师通过仔细分析证据材料,成功地从对方提交的电话录音等证据材料中寻找到突破口,经多次开庭,终使法院采纳了自己的意见,帮助段女士获得了全部保险金。《法制日报》还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报道(详见:《法援律师李静挖掘证据打赢官司》)。这则案件只是李静律师承办的诸多法律援助案件的一个。自2014年以来,李静律师每月都会抽出几天时间到天津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市民提供咨询解答,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迄今,李静律师免费代理的案件已不下几十件,免费回答困难群众法律咨询数百次。

2016年12月,国浩济南合伙人宋洪昌与另一位律师接受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源不明一案审查起诉、一审的辩护人。鉴于此案的社会影响力,宋洪昌律师为此投入了大量精力,通过反复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最终使法院采纳他们的相关辩护意见。在庭审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苏荣对辩护人的工作表示感谢,评价辩护律师“重事实、重证据,独立思考,业务精湛,人格与素质俱佳”,表示“十分敬佩和感谢”。

这样的事例在国浩还有很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浩律师不仅接受指派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通过向相关公益组织提供物质支持,助力法律援助行动。如,国浩上海早在2008年就向“法律援助-阳光行动”捐款10万元人民币,用于为地震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恢复重建;2016年,国浩上海再次捐款20万元人民币,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物质支持;国浩昆明自愿捐助100万元人民币作为云南省律师协会贫困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专项配套补助经费。

调诉解纷争,依法促和解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在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建设中,律师的作用日益显现。

2017年6月,国浩创建了全国首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接受当事人、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委托,调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纠纷。这是中国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国浩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集中反映。

除此之外,国浩还通过多种形式与途径,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如国浩贵阳组建的家事调解工作小组,已参与调解了近百起家事调解案件。又如,国浩深圳合伙人薛义忠律师在担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期间,积极参与相关调解工作和交流活动,仅2017年就参与处理了三宗调解案件。

2017年3月,在国浩律师主持的全国首例因非法倾倒于贵州省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处的工业废渣而引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案件中,国浩贵阳合伙人陈小平、郑世红和律师赵雪、汤津受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使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主体的贵州省政府与两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纠纷。

2016年1月,乌鲁木齐市发生了“1.23”火灾事故,导致四人死亡,部分居民受损,进而引发部分死者家属集体上访。国浩乌鲁木齐合伙人盛红凤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司法局、驻新市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指派,担任驻场调解律师,会同三个工作组多次走访、慰问遇难者家属,征求意见,历时一个多月,终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除了长期深入基层,参与民间调解工作,国浩律师还参与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近年来,仅国浩贵阳就承办了24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及3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程序的第三方监督案件,其中不乏国内首例获得胜诉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污水污染侵权案,国内首例公民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蔡长海诉龙兴光环境污染案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国浩律师经年累月的付出,不仅坚定了他们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初心,也使他们得到了社会的褒奖和认可。

2017年3月,在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公布的“2016年中国律师界公益榜单”上,国浩律师事务所摘得“最佳公益组织奖”,白敏、郑世红律师荣获“最佳公益诉讼奖”,陈小平律师则在2018年光荣上榜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国浩昆明于2015年荣获了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律师协会颁授的“云南省律师协会贫困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牌匾;国浩天津荣获了天津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4年“天津市十佳公益律师事务所”称号。

服务进万家,送法化心结

国浩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担任过诸多公益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并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近年来,由国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组织包括不限于:中国红十字会、浙江省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湖北省谈笑公益慈善基金、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天津市义工队、天津蓝天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中心、常熟市防癌抗癌协会、宁波江北区婚姻家庭促进会等等。

同时,国浩律师还积极响应“法治六进”“律师进农村”“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村居行”等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机关、社区、学校、乡村及企业。

在杭州,国浩律师响应杭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进社区”“律师进农村”的号召,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社区和建德市大同镇的溪口村、上马村、江头村结对,定期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在重庆,国浩律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站,还与江北区大石坝石油社区居委会、铁山坪街道马鞍山村民委员会结成对子,共同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2015年,国浩成都与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街道联合建起了国浩法律咨询工作室,免费为当地居民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调解民事纠纷。2015年7月1日,国浩成都20余名党员律师至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四河社区,开展“党员律师公益行—送法进社区”活动,热情解答社区居民们关心的房屋买卖、婚姻家庭、子女赡养、遗产继承、抵押贷款等法律问题。

早在2013年,国浩天津就作为“律师进社区”的律师团成员走进社区,为居民免费举办婚姻、劳动以及未成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讲座。近年来,国浩天津的赵志强、周凯、张彧、李静、兰靖、曹会杰、徐毓媛和刘雨辰等律师定期前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社区、达文里社区、竞业里社区、海光寺社区、兆丰路社区和昆明路社区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讲座等活动。

2016年,国浩济南合伙人安树军、郑继法分别在济南市高新区政法委、济南市律协的组织下,带领20余名律师开展了“法治六进”活动。郑继法律师还组织律师进驻中央商务区拆迁现场,定点服务历下区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的拆迁片区,同工作人员一起去济钢、莱芜等地,为拆迁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5年8月,国浩乌鲁木齐合伙人盛红凤响应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千名律师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活动”的号召,多次深入社区,向居民宣传“去极端化”法律知识,同时为居民解答婚姻、财产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自2015年以来,国浩宁波党支部书记严宁荣、资深律师蔡永素连续三年作为东城、福城二社区法律顾问,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苏州为贯彻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的精神,在江苏江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南港村村民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法企同行”国浩苏州南港村工作站,为辖区企业家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

普法扬正气,法治入民心

律师是法律之师,且长期活跃在法律服务的第一线,是普法宣传队伍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国浩律师具有丰富的社区、乡村法律服务经验,对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深有感触,创设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方式。如:针对中小学生,国浩律师开展了校园普法万里行、校园及少管所普法活动,有的律师还直接受聘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针对女性,国浩律师开展的女性专属法律公益讲座深受女性同胞的欢迎,国浩济南甚至创下了连办十五场女性专属法律公益讲座的记录;针对老年人,国浩济南参与发起了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宣传志愿者活动,国浩成都律师也积极参加成都市处置非法集资宣讲活动。

国浩律师参与的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的公益普法宣传活动还有:山东省暨济南市2015年“敬老月”活动、陕西省“千名律师连千所 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活动、上海静安首届社区公益节活动、宁波市江东区司法局“阳关8号”党员律师公益服务以及广西的庆祝“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活动、百名律师服务非公百强企业活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启动仪式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2017年4月,国浩成都在助力四川全省“法律七进”工作中,根据四川省律师协会的安排,指派黄萍萍、黄励飞两位律师深入甘孜州炉霍县,为炉霍县三个乡的600余户牧民分别讲授了一堂既专业又不乏生动的现场普法课。

2016年3月,国浩执行合伙人沈田丰出任G20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带领志愿团成员为峰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此前,沈田丰律师还在2013年出任过“浙江省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团长,积极参加由浙江省政协组织的以“送文化、卫生、科技、教育、法律、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六下乡”活动,受到了浙江省政协的表扬。

国浩杭州合伙人张轶男长期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主讲人,不仅得到了听众广泛的关注与好评,还获得了《法律讲堂》主讲人最佳撰稿奖。谈到担任央视节目主讲人与业务拓展之间的精力冲突,张律师表示,凡事都需要权衡与取舍,《法律讲堂》是一档面向公众的普法节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作为一个法律人,心里不能只想着业务和金钱,假如能在普法弘法方面为国家添砖加瓦,那是精神层面千金难买的充实。

像张轶男这样的国浩律师还有很多。国浩天津律师李静多次受邀担任天津广播电台生活台嘉宾,为拨打节目热线的听众解答法律问题。国浩济南合伙人姜建萍在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节目中,就对赌协议等投融资领域中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互动。国浩南京律师潘骏在2016年参与了20余次南京市电视台南京律师团电视直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国浩南宁合伙人朱继斌作为《南国早报》公益律师、《南宁晚报》爱心志愿团和《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成员,不计个人得失,常年奔波在法治宣传的第一线。

以多元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方式,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不仅是国浩律师社会责任意识的体现,也是源于他们内心的最原始的善意的体现。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大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也是一家始终关注并践行社会责任的律师事务所。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国浩人都将一如既往带着那份善念,捍卫法律尊严、守护社会和谐,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付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