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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项目入选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2-02-18

2022年2月15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名单重磅揭晓。国浩苏州管理合伙人郭丰雷律师承办的“王某与某贸易公司跨境股权转让纠纷案”入选维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公民、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9名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设立贸易公司,以贸易公司名义在埃塞俄比亚投资设立钢铁公司。因埃塞俄比亚给予在该国公司持股的外国自然人免于办理签证的便利,故各投资人与负责经营管理的派遣人员王某在《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钢铁公司名义上由王某与贸易公司共同作为登记注册的股东,但实际上全部股权均属于贸易公司;王某同意为贸易公司代持钢铁公司的股份,如贸易公司决定更换代持人,其将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就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19年2月,贸易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名义股东王某的代持股权全部变更至贸易公司名下,但王某收到通知后未配合办理股东变更授权公证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律师工作及典型意义

国浩苏州管理合伙人郭丰雷律师准确分辨适用外国法的范围,在外国法查明方面竭尽全力,最终结合案件事实得出正确的结论。本案判决经由当事人向埃塞俄比亚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便直接得到其认可与实施。根据可查询的资料显示,这一情况在国际私法领域较为罕见。该案正确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准确适用外国法,不仅对于推动两国司法互信具有重大意义,更是国际司法协助实践领域的重大突破,切实保障了我国投资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中,该案也入选了“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2018年至2021年,法治日报社已连续四年举办“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征集活动,荣膺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伴随着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逐步深化,中国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热潮中越来越具有国际视野,在国际法律舞台上彰显水准、释放激情、赢得赞誉。

国浩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奉献和责任的核心价值观,以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积极致力于为中外客商提供多法域、全时空、系统化的法律服务,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