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浩律师集团组织结构 |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亦为唯一一家律师集团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系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的集团律师事务所。前述三家参与发起设立的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至1993年间,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执业历史了。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设置执业机构;在香港设有联络机构。集团成都所将在近期设立。在CEPA后,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与香港最大的华人律师事务所胡关李罗律师行达成全国第一个联营意向,并在2004年8月签署正式联营协议。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组织结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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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现有七十余名合伙人
。90%以上的合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其中多名合伙人为我国某一特定领域法律及相关专业之著名专家和学者。而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律师秘书及支持保障人员近500人。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设有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专业委员会、公司与商业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开创了中国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团队化之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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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集团所拥有所有专业律师之专属资格 |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十五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之专业资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取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事务的资格以前,本所即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之专业资格。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十一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具有从事产权界定之专业资格。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六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国家计委审核,具有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业务之专业资格。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七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经贸部审核,具有从事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造职工持股业务之专业资格。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及部分律师系香港联合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NASDAQ证券交易市场、澳大利亚悉尼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国外证券交易机构认可的可为证券、基建项目出具法律意见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及中国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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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人文气氛 |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特别强调出色的专业服务、对交易的商业理解、节约的成本以及快速的反应。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能和客户合作无间,并真实、彻底地了解每一位客户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业已覆盖整个中国及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建立高效和负责的内部汇报制度,工作气氛友好轻松,以确保内部信息迅速传递,使处理客户事务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律师之间保持紧密联系。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为相关专业委员会及执业律师搜集资料和协助律师了解有关法律和业务的发展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以人为本,注意培育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和氛围。专家主事、学者掌舵,成为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人力资源积聚和配置最鲜明的特点之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出版的内部刊物《金融与法律》、《财经政策与法规月报》,受到广大客户的关注,该刊物已成为与客户联系的桥梁,宣传经济法律的论坛。此外,本集团还先后出版了《证券法律:投资银行律师实务》(28万字)、《金融律师咨询精粹》(33万字)、《证券市场若干法律问题研究》(35万字)、《证券法析义与证券规范操作》(35万字)、《网络与电子商务》(56万字)等多本专著。纪念国浩成立六周年的大型文集《金融证券律师--新业务与新视角》(上、下册)(80万字)也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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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的信念 |
|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相信,为使学识精湛高深,业务蒸蒸日上,一定要坚持律师的忠诚独立和勤勉尽责,确保全体专业人员经验丰富、热爱工作,保持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处理客户事务的一贯作风,即 : 高效、诚实、信用、审慎、果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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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担任的主要专业及行业职务 |
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负责人
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授
同济大学教授
云南大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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