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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亟需教会农民工用好维权“尚方宝剑”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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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2015-03-05     

      中工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郑一强)“我们有些农民工兄弟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怕因为书面劳动合同把自己‘套住’,这是书面劳动合同在农民工中普及不广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必须增强农民工法制观念,让他们意识到劳动法律对自己所起到的保护作用和意义,才能更有效地维护他们的权益。

      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是农民工维权面临的首要难题。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仅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这种现象并不鲜见。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雇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相当困难。

      “既然现在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是有明确规定,并且是强制性的规定,那么,作为一个守法经营的企业,就应该毫无条件的执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规避经营的风险,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存在。” 施杰委员认为,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上,我们国家对企业劳动违法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农民工的权益是能够得到全面保障的。面对企业的劳动违法行为,“一方面需要我们劳动执法部门加大查处的力度。但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兄弟认识到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作用。”

      施杰委员认为,以劳动法为首的一系列劳动法律,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就是农民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把‘尚方宝剑’,农民工兄弟必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要用好这个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