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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破产及不良资产处置“鲲鹏计划”第三期系列讲座精华分享(下)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量:

鲲鹏九霄,云程万里。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4月9日,国浩律师学院、国浩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国浩破产与重整业务委员会及国浩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了国浩“鲲鹏计划”第三期系列讲座活动。来自国浩上海、杭州、昆明、石家庄和海南办公室的九位国浩律师聚焦“破产及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领域进行了9场主题分享,内容生动务实、干货满满,吸引了众多国浩青年律师和客户参与。

今日分享第三期最后4场讲座精华内容,以飨读者。

精彩回顾:聚焦破产及不良资产处置“鲲鹏计划”第三期启动仪式暨系列讲座精华分享(上)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实务探析

2025年2月21日,国浩上海合伙人尹玉芹围绕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分享。首先,尹玉芹律师从实践逻辑和理论渊源出发,系统梳理了大型集团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依据,并结合实务视角分析了关联企业的法律界定及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逻辑起点。尹玉芹律师详细阐述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制度特征,对比了其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区别,并重点探讨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启动规则、启动模式、启动主体以及证据搜集。她还分享了实质合并破产的裁判依据以及管辖冲突的解决路径,对实质合并破产的前置程序、适用规则及法律后果等作了深入剖析,为办理实质合并破产案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企业重整常见模式及重整投资

3月14日,国浩破产与重整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陈枫结合破产实务,系统介绍了近几年破产案件(特别是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的发展、变化及现状,对企业重整中不同重整模式的利弊及考量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和梳理,还从投资尽调、方案设计、风险防范等方面对企业重整投资作了系统讲解。陈枫律师指出,重整案件虽然在企业破产案件总数中占比较小,但因其体量、社会影响等因素,受到的关注比普通破产案件更高。一个大型企业重整案件可能会影响上万名债权人、中小股东等,而重整模式的选择则直接决定了重整能否成功及对各方的影响,因此需谨慎把握。

企业清算法律实务

3月28日,国浩上海合伙人郭臻南从管理人的视角出发,解读了管理人从接受指定到案件终结的全流程中的主要工作,包括案件指定后的财产接管、债权申报和核查、财产变价、衍生诉讼等履职要求、常见执业风险及注意事项等。郭臻南律师还结合上海地区破产法院的履职要求,就管理人履职经验做了全面介绍和分析,以助于大家直观、全面地了解破产管理人业务,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

律师在破产案件中的角色及实务问题

4月9日,国浩昆明资深顾问张冰冰从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业务的视角出发,围绕律师与债权人、债务人、法院、政府、重整方及中介机构的关系,探讨了如何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平衡各方诉求。她指出,律师在破产重整中需注重利益平衡原则,既要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又要注重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兼顾正确性和时效性,确保程序合法、高效推进。此外,需重视并争取政府的支持,厘清政府的具体角色。她还进一步强调,律师需对重整的可行性和价值作出独立判断,为案件提供专业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辅助职能,形成专业合力,确保重整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张冰冰律师的分享为律师在破产重整业务中明确职能定位、防控风险提供了实操性指导,有助于案件实现法律、经济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国浩“鲲鹏计划”秉承国浩人才培养的“专业主义、长期主义、集体主义和完美主义”精神,面向国浩青年律师启动的培训项目,其与北大英才培训、斯坦福培训、剑桥大学律所领导力训练营、新人训练营等共同构成了国浩完整、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为国浩培养脚踏实地、行稳致远的“专家型、实操型、口碑型、驱动型”律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