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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时代电气、无锡地铁与中铁四院设立合资公司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12-31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无锡中车时代智能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事项于2020年12月29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本次经营者集中的无条件批准。

      国浩北京长期为中国中车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本次担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合资项目的外部律师,为其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法律服务。国浩北京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本次申报全程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本次申报从12月2日提交申报书,12月17日收到立案通知书到12月29日获得批准,共历时28天。本项目由国浩北京合伙人王卫东牵头,合伙人林清主办,经办律师包括律师王冬雪、王文超。我国反垄断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在“强监管”时代下,在成就交易的同时,国浩北京将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反垄断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