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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华塑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12-21

      2020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塑控股”,股票代码000509)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国浩成都受聘担任华塑控股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华塑控股前身四川天歌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四川省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现公司主营业务为综合医疗服务与会展服务。

      华塑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资管”),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和推动公司今后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解决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有效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及盈利能力,并且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偿债风险和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湖北资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国浩成都合伙人成燕、陈杰,律师詹冰洁、杜潇然、律师助理唐恺为本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主任李强等律师也为本项目提供了鼎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