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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回天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12-10

      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41,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浩武汉受聘担任回天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

      回天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胶粘剂和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有机硅胶、聚氨酯胶、丙烯酸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背膜,广泛应用在5G通信、电子电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制造及维修、LED、工程机械、软包装、高端建筑等众多领域,是国内工程胶粘剂行业的龙头企业,是我国工程胶粘剂行业中规模最大、所涵盖的产品种类最多、应用领域范围最广的内资企业之一。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值“再融资新规”、“战略投资者新规”以及“创业板注册制”等法律法规修订和证券发行审核方式变化,国浩武汉管理合伙人、主任夏少林,律师刘苑玲、宋丽君组成项目团队,从新规释义、流程梳理、合规性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时响应监管要求,有效推进新制度的落地实施,推进了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

      十余年来,项目团队为回天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14年非公开发行、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目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