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金额为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获准发行。2011年4月28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金额为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获准发行。2011年5月,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亿元中期票据获准注册发行。
本所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上述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上述发行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徐旭青律师、邱志辉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量: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1年05月06日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