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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金玺泰收购上市公司三星新材控制权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3-09-07

近日,国浩上海经办的金玺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玺泰”)收购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上市公司”)控制权项目完成过户登记。本次收购完成后,金玺泰成为三星新材控股股东。

三星新材系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578),是我国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细分行业龙头,在相关工艺如门体组装、玻璃深加工和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二十年的经验。金玺泰及其关联企业主要从事采矿、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具有大型集团的管理经验,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好、现金流充裕,有意向玻璃产品制造相关行业扩展,此次收购三星新材即系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面临停牌磋商交易方案时间受限,需在各类复杂监管要求情况下设计“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为主体并兼顾相关细节和各方诉求的交易方案,且需在交割前取得经营者集中审批,并回复了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确切时点及认定依据、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保障措施、上市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等问题的重点关注。

国浩上海作为收购方金玺泰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次交易,提供了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全套文件的起草与修改、商业谈判、经营者集中申报、法律意见出具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其中经营者集中审批更是本团队再次以普通程序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复,并对于相关监管机构问询及时予以了答复、积极协助各方沟通以促成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得到相关监管机构认可,获得了客户、上市公司和其他中介同仁等各方的高度认可与赞誉。项目团队成员包括国浩上海合伙人林琳、陈杰,律师米豪、杭宇骐、沈文、弓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