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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青岛地铁与中车四方所成立合资公司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4-01-02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地铁集团”)全资子公司青岛青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铁产投”)拟与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四方所”)共同出资在青岛成立合资公司。国浩青岛为本项目提供了高效、专业、优质的全程法律服务。

青铁产投作为青岛地铁集团专业的股权投资公司,布局集团未来投资重点方向,致力于孕育地铁新技术、孵化行业新产品,助力打造轨道交通千亿级产业集群,为城市能级跃升贡献地铁力量。中车四方所隶属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轨道交通关键系统技术和产品的重要提供者,也是青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链主企业。本项目中,青铁产投与中车四方所发挥自身优势,成立合资公司并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不同的TACS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更好地满足地铁列车安全、高效、便捷的运营需求。合资公司的设立为青岛地铁集团与中车四方所共同推进新技术应用提供更好的平台,推动轨道交通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从而为城市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新机遇。

国浩青岛合伙人丁燕,律师徐加丽、徐剑锋、孟繁鑫、潘法铮组成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团队根据法律规定及国资监管规范,结合行业特点、合资公司业务模式,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协助客户对本项目的交易结构、合作模式等事项进行全面设计,在股东协议、合资公司章程等交易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深度参与沟通、磋商,为双方战略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在谈判期间,项目律师团队快速准确地对客户的询问和需求进行反馈,建立了深度默契与信任,国浩律师以在投资领域丰富的经验及扎实的业务能力获得客户及相关机构的高度肯定,展现了国浩律师的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