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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南京合伙人周军胜受邀参加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职业经理论坛并作专题讲座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14 浏览量: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25年07月14日 11:07 南京

2025年7月10-12日,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大集团”)成功举办第十七届职业经理论坛,昌大集团董事长徐鹏强、总裁朱九州等高管层领导及昌大集团所属基层单位、子公司和总部总经理共57人登坛论道,共商企业发展大计。国浩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南京合伙人周军胜受邀参加并作《建筑企业账款清收的法律途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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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建筑企业回款难题一直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助力企业突破困境,把握新政机遇,周军胜律师结合从业20余年的实务经验,开展了长达3个小时的深度专题分享,重点聚焦当前建筑行业激烈的竞争态势,系统解读了基础设施领域的最新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债权实现方案。

周军胜律师首先根据《民法典》中对债权、债务的具体规定,分析了债权实现的法律要件,并指出在“债务性经济”时代,企业必须学会“债务化生存”。而与债权共存的债务,实质是一种信用,创造信用的途径则是“现金流”的持续供给。实践中,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多来自平台公司的“筹资”,企业自身造血能力弱,这种过度依赖信贷资金的发展模式正是当前“隐性债务”问题形成的深层原因。

随后,周军胜律师系统梳理了各项中央化债措施的具体细节,并从中提炼出企业实现债权的六大实操路径。他通过解读“优质资产划转”机制,提出通过地方政府转让资产、股权等途径筹集偿债资金的方案;通过剖析“海航重组”典型案例,深入探究了“引进合作方”的可行性和“债权债务抵消”的适用性;通过吸取“山西模式”的经验教训,警示企业防止债权落空风险。最后,基于对这些措施的深度分析,周军胜律师总结出六大可行的偿债路径,即资产/股权处置款偿债、债权债务抵消、TOT运营权偿债、引进合作方盘活项目偿债、债务重组和资产股权直接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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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尾声,周军胜律师详细介绍了基础设施领域的最新政策,重点分析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间的区别和联系,并进一步解析了新政中的九项具体内容,强调特许经营模式依然是当前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唯一通道。对此,他鼓励民营企业在借鉴相关存量项目整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把握政策窗口期,勇敢参与新政下的项目运作,在规范发展中重拾行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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