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母校湘潭大学法学院的院训,也是刻在我骨子里的精神烙印。十八年来,无论身份如何转换,它始终是我行走于法治之路的灯塔。
2007年深秋,研究生课堂上,班主任刘老师问及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我举手示意。当老师将律师列为“最后的选择”时,我脱口而出:“我的职业首选就是律师。”那时的我,意气风发,对律师职业满怀憧憬。然而,命运先安排我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
在检察院的十年,是我法治信仰的“锻造期”。1200余起案件,从大案要案到零口供定案,从侦查纠违到审判抗诉,每一页卷宗都浸透着汗水与责任。我学会了以证据说话,对侦查机关的证据客观审慎,对嫌疑人与当事人的陈述去伪存真。那些捕后不诉的纠结、抗诉成功的欣慰,以及深夜阅卷时窗外沉沉的夜色,都让我明白:公平正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无数个细节堆砌而成的严谨。
2018年底,我毅然离开“舒适区”,踏上了律师之路。然而,角色的转换并非坦途,初入行时,我带着“检察思维”办案,“清高”“不成熟”的标签如影随形。我反思过:拒绝接“泼粪”案,是不是太理想化?建议当事人“等立案了再来委托”,是不是太实诚?甚至以“积习如磐”“禀性难移”自慰自嘲,也难掩内心的困惑。
然,时间给了我答案。在成为国浩律师的八年里,我渐渐明白:我错了,也没有错。从职业生存的角度,我或许错过了一些“捷径”;但从法治的初心看,我从未偏离。在一起涉案28人的诈骗案法庭上,五天半的激辩,我赢得了法官、检察官、陪审员乃至全体当事人及家属的尊重;在涉案企业合规的道路上,我帮助许多企业完善制度、规避风险,让合规意识深入人心。
如今,回望来路,我更加笃定:无论是检察官的“国家公诉人”身份,还是律师的“权利捍卫者”角色,本质上都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那些坚守“证据为王”的严谨,那些坚持“疑罪从无”的抗争,那些在企业合规探索中的开拓,都是对“浩然正气”与“法治精魂”的诠释。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十八载光阴,我从未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知道,真正的法治信仰,不在身份标签,而在每一次对事实的尊重、对权利的守护、对正义的追求中。胸中那口“浩然气”,仍在生长;手中那把“法治剑”,愈发锋利。


吴鑫
国浩苏州合伙人、第二党支部书记,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风险防控业务委员会委员,苏州工业园区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以求真务实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了减刑、降档、不起诉、撤案等诉讼权益。在企业合规业务方面,所办的“张家港L公司环境污染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首批合规试点典型案例。此外,通过对近年来企业高发的涉刑类案进行分析总结,创建了多项企业合规课程及合规审查模式,参与打造的“企业合规体检法律服务”产品获第三届国浩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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