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下午,根据海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工作要求,国浩海南党支部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姜丹等国浩海南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海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党员王龙奎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组织生活会前准备情况、2020年度对照问题及整改情况,2021年支部工作情况、对照检查问题及整改措施。随后,国浩海南党支部班子成员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方面进行了剖析,依次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共计提出自我批评意见26条,批评意见28条、工作建议8条。各支委纷纷表示虚心接受并将认真整改,真正达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预期效果。
针对国浩海南党支部各支委在自我批评和批评中普遍指出的“党建、所建两张皮”问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姜丹书记立即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研究,以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作为抓手,讨论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同时推行律所无限合伙人与支部委员相配合的“1+1”工作模式,确保党建所建互相贯通,真正实现党务工作与律所业务深度融合。
未来,国浩海南党支部委员会将严格遵循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带领全体党员持续落实问题整改,在律所管理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度,充分带动全体党员乃至律所全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