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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与新疆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项目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05-27

      2020年5月21日,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与新疆大学法学院在国浩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广场15楼会议室举行研讨会,探讨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卓越法制人才培养产学研项目。

      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浩乌鲁木齐管理合伙人、主任温晓军向新疆大学法学院的各位来宾介绍了国浩的概况、业务领域及发展情况。国浩乌鲁木齐成立于2016年5月,立足新疆,面向中亚,在资本市场、并购投资、争议解决、国企混改等法律服务领域发展迅速。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10月,秉承“一带一路”所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中心致力于对中亚地区国家的法律进行整理、研究,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投资、工程、园区建设、争议解决等活动中提供更加完备、优质的政策依据及法律支持。2019年10月,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专门组织团队赴哈萨克斯坦,就该国法律、金融、投资、经贸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在感受中亚国家市场前景广阔的同时,也体会到国内对中亚地区法律研究的不足。为了能够更好地向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希望能联合新疆大学法学院这样具有研究能力的机构共同进行中亚各国基础性法律的研究,通过产学结合、优势互补,共同拓宽中亚法律研究领域。依托高校设立产学研培训基地,专注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为新疆及中亚客户提供专业、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新疆大学作为教育部西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及国家知识产权(新疆)培训基地,设有5个自治区法学研究会和2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新疆大学法学院是新疆法学研究和政法教育的摇篮。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详细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师资力量与学生素养、培养模式与培养效果,并阐述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必要性,希望今后双方在实践教学、课题合作、人才培养、中亚地区法律研究等方面有更深入的合作。李军书记谈到,新疆的发展需要安全稳定的环境,要顺势而为、抢抓机遇、聚合资源。新疆是“一带一路”的核心区域、桥头堡,我们要以西部大开发2.0为契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整体布局结合起来,加强与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开展高层次的深度合作。国浩的中亚法律服务发展思路符合国家对“一带一路”发展布局,新疆大学法学院为全疆各个系统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下一步将在内引外联、校内校外联动、专业资源整合方面进一步强化,把研究与实务紧密衔接,为未来合作发展搭建更好的平台。

      双方一致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来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新疆的地缘优势和市场机遇非常难得,要做好基础研究工作,可以通过项目合作、人才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合作。双方还就专业化合作、理论研究与实务对接、法律产品研究、互设产学研基地等事项达成了共识。

      交流结束后,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与新疆大学法学院签订《“一带一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产学研基地协议书》,国浩中亚法律研究中心与新疆大学法学院互相授牌,建立“一带一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产学研基地,至此,产学研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新疆大学常务副院长张建江、副院长王青松、法律诊所主任杨为程、国际法学博士古丽娜·依德力希和国浩乌鲁木齐管理合伙人盛红凤,合伙人周晓东、胡亚洪、张卓彦、库尔班江•买买提艾力、刘龙萍、陈万财参加了本次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