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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争先,笃行实干——“做实陕西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推进会成功举办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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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做实陕西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推进会在西安成功举办。本次推进会在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的指导下,由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主办,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国浩发展研究院承办,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西北基地、深交所陕西服务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西北基地支持,陕西上市公司协会、陕西省上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全景网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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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推进会设置两场主题研讨,业内专家、企业家代表和国浩律师等汇聚一堂,交流企业首发上市的最新法律动态和趋势,助力企业正确规划上市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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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虎超,陕西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智伟,国浩创始暨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国浩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发展研究院院长李淳等参会并致辞。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处长李汉超,陕西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副处长贺超,陕西证监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王辰鹏,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杨勇,渭南市金融办市政府办副主任、市金融办主任王愉涵,上交所审核中心总监助理、挂职咸阳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霖,北交所西北基地副首席代表潘振华,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执行董事、总经理高航以及陕西省企业上市专家咨询委员会、陕西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媒体机构等代表等300余人参会。

开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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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虎超局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全省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总量持续增加,排名快速进位,溢出效应日益显现。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深入实施,企业上市的政策性、专业性越来越强,对企业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律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上市的指导规范作用更加重要。从对企业审核问询、检查核查问题来看,企业的股权历史沿革、土地权证、知识产权、员工社保、税务、重大诉讼、对赌回购等问题都需要律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合规意见及提出上市解决方案,这些合规性问题如果没有彻底解决,将构成企业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苏虎超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要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运作能力水平,规范资本运作,助推企业早日登陆资本市场。同时,要求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要强化与包括国浩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律所、审计机构等证券中介机构的合作,更好地发挥全省资本市场桥梁纽带的作用,持续保障三大交易所驻陕工作,全面服务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发展需求,丰富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服务活动。

最后,希望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培育规范上市后备企业,推动陕西企业早日实现上市挂牌。他表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支持发展本土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的同时,将坚持开放竞争的原则,广泛吸引知名中介机构来陕展业,更好服务上市后备企业规范经营,助推全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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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智伟副局长在致辞时表示,近年来,陕西科技型上市企业数量位居前列,2023年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显示,后备企业科技“含金量”十足,充分体现了陕西“硬科技”发展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在全面注册制引领下,资本市场不断落实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战略,大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为基础创新、产业升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水”。应进一步助推陕西科教优势加速转化为资本优势、产业优势,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对此,企业应扎实落实新一轮企业上市挂牌的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交易所各版块规则的学习理解,并加强陕西优质企业与省市政府、沪深北交易所的沟通,以助推陕西上市公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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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院长指出,中国证券市场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完成了由政策导向至市场导向的转变,这一过程中对资本市场发展的评价维度发生了诸多变化。如今会更加关注一个区域在注册制后有多少家上市公司、多少家拟上市后备企业、供应链和产业链角度的拟上市企业能不能成为一个体系、还有头部企业是否能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等等。在强监管、强合规、强披露的背景下,企业上市不仅是为了融资,更是为了使之成为市场化主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就国浩律师事务所而言,不仅致力成为投融资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最为专业的法律提供者,还在企业首发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面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本次推进会国浩律师将结合自身服务经验,与各位企业界来宾分享如何面对和逾越资本市场的沟沟坎坎,最后达至资本市场的康庄大道。

主题演讲一

聚焦沪深北市前沿政策 探讨企业上市路径

注册制背景下,对交易所各版块交易规则和上市标准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是助推科技型企业快速、平稳上市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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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重点拟上市公司加快上市步伐,在国浩西安律师梁德明的主持下,上交所西北基地主任郑凌云,深交所西部基地区域主任胡文文,北交所西北基地首席代表王进,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维分别向与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代表分享了沪深北交易所基本情况、全面注册制下科技型企业上市的机遇与挑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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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硬科技,深耕试验田”。郑凌云主任指出,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上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技术或行业。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应注重提升自身“硬科技”实力,并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选择与之发展相匹配的上市标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并充分利用科创板公开透明的审核机制,加强企业与交易所的沟通,切实保障科创企业快速完成上市。上交所西北基地坚持“培育、聚焦和升级”原则,助力陕西“硬科技”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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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文主任指出,当前创业板“优创新、高成长”特色鲜明,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全力打造高成长优质企业上市聚集地、高水平创新创业动能策源地、高质量民营企业发展主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各类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大、做强。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企业,设置红线和负面清单,并设置多项上市标准和评价标准,切实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各类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大、做强。拟上市企业应正确认识板块定位,重视研发投入及其相关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以及用好沟通机制等,做实做精业务,合法合规经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早日在创业板实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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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老师表示自北交所开市以来,北交所市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为进一步推进北交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证监会于2023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推动北交所全面系统的改革具有深远意义。本次改革以“强化‘一个牵引’,促进‘两个平衡’以及形成‘可持续市场生态’”作为总思路,使得企业上市路径更加多元、发行上市包容精准。对此,企业家应明确发展规划,找准自身定位,借助北交所改革东风实现上市加速跑;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提升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利用区域便利优势,借助北交所西北基地实现网络互联、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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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律师重点围绕“全面注册制下科技型企业上市机遇与挑战”,向拟上市企业分享了2023年上半年IPO概况以及全面注册制后科技型企业A股IPO的注意点。他分别就北交所、创业板以及科创板背景下,各板块今年上半年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分布行业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科创板则是科创板IPO准入门槛多元化但越来越集中的第一套标准,更为强调“硬科技”,强调研发投入。因此,他建议A股以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北交所为相关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IPO首选。

主题演讲二

全面注册制背景下 资本市场合规风控新挑战

近年来,随着与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法律和行业规定出台,强化资本市场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合规管理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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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浩西安律师刘瑞泉主持下,国浩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深圳管理合伙人、主任马卓檀,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李旭东,国浩西安管理合伙人、主任刘风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党委委员、合伙人苗策,国浩上海合伙人黄超,国浩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倪俊骥,从监管角度、行业定位角度对企业上市进行分析,指出企业上市前融资、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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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卓檀律师从企业首发上市进程中的监管角度出发,指出证监会的重要职能包括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等,因此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企业首发上市进行审核时,企业应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做到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予以披露。企业在申请首发上市前,应当对企业情况进行系统性地总结、回顾和展望,以更好地应对投资者、交易所以及证监会的问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在招股说明书编制过程中,应做招股说明书核心章节、与其他申报文件之间的逻辑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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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东总经理指出行业定位对企业上市具有较大的影响。在交易所层面,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应当与国家战略相吻合,且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在全面注册制改革背景下,资本市场发生的重要变化之一为突出各板块定位,主板突出“大盘蓝筹”,创业板突出“三创四新”,科创板突出“硬科技”,北交所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李旭东总经理结合近几年企业首发上市实践案例,指出拟上市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应结合行业定位选择合适板块申请上市,聚焦主业经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坚持科技创新、筑牢公司核心技术护城河,优化业务结构、增强优质资产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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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是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刘风云主任围绕“六知”向与会企业家代表就企业首发上市前融资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分享。刘风云主任认为企业融资前,应做到“知己知事”,即企业应当事先明确融资目的以及具体融资需求,在对自身融资需求进行充分评估后,确定融资方式、时间节点以及对融资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判。企业融资时,应做到“知彼知约”,即对企业估值、投资人的背景进行充分调查,在正确订立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做好投资人管理。企业融资后,应做到“知行知远”,即应积极履行融资协议,并时刻注意首发上市申报节点,并在符合申报条件时尽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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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策先生以“IPO审核对企业财务规范的关注要点”为主题,通过对财务规范化的认识、规范要点和关注要点出发,对拟上市公司在财务规范方面提出了建议。对于拟上市企业而言,财务不规范可能导致企业上市止步,或增加企业规范成本,拖延企业上市进程。为避免财务不规范对企业上市造成的影响,苗策指出拟上市公司财务规范的关注要点主要包括收入、成本和毛利率,股份支付,研发支出,内部控制相关问题,信息系统以及资金流水等六个方面,对此,拟上市企业要做到规范财务核算基础工作、搭建和完善内控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业财融合、对照监管要求全面整改等,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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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律师着眼拟上市企业的核心技术体系,分析如何构建技术IP保护体系并详细介绍企业上市中与核心技术有关的常见IP风险与防范建议。核心技术体系是支撑企业日常运营、战略目标和竞争优势的硬件、软件、流程和数据管理工具的集成且关键的集合。对于公司核心技术体系的保护尤为重要,黄超律师指出核心技术IP保护体系的构建应当对保护方式、保护地域、保护时点、保护内容以及保护策略进行多方位的考量,科创企业可以考虑综合利用多维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参与市场竞争,以实现核心技术利益保护最大化的目标。最后,黄超律师通过实践案例对企业IPO过程中常见的IP风险进行解读,并提出风险应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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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俊骥律师认为,企业首发上市失败通常指被发审会/上市委会议否决或在审核阶段撤回申报材料。审核端关注重点的变化、审核总体环境均会导致企业首发上市成功率的变化。各企业的具体失败原因,则可能是板块定位错误、单一重大问题无法解决、多方面的瑕疵叠加或遭遇举报、重大舆情等。对此,企业应当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素质、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的要求做好规范以及在弱市时夯实基础,等待风口,以期早日登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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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推进会专门设置对话答疑环节,在刘风云主任的主持下,潘振华、刘维、马卓檀、李旭东、苗策、倪俊骥、黄超等对现场收集到的问题如拟上市企业关心的近期证监会收紧IPO加强再融资相关监管政策,是否对企业上市会造成影响问题;北交所新一轮改革有关问题;行业定位对企业估值是否有影响等等,进行详细回答,针对性地解答拟上市企业所关注的“难点”“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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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兵律师在闭幕总结中表示,做实陕西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就是做实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他从企业发行上市的“为什么”、“是什么”以及“做什么”角度出发,指出企业应关注“规范性、独立性、持续性”,做强“独立经营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独立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作始也简,将毕也巨。”企业发行上市只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步。融资发展如虎添翼,法人治理行稳致远,信息披露规范运行,股权激励同舟共济,企业信用增值赋能,人才战略近悦远来。最后,吕律师祝愿陕西有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成功上市,也祝贺企业家在资本市场上乘风破浪、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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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推进会大视角、微切入、全方位揭示企业首发上市时的法律风险,引导科技型企业领会全面注册制的内涵,有助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工作部署,推动企业正确规划上市路径,加快陕西省拟上市企业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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