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至10日,受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重工有限公司及一重集团(黑龙江)专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国浩大连合伙人郑东东先后为上述企业开展新《公司法》国企法人治理及董监高履职新要求专题法治培训。
为准确把握新《公司法》修订要点,不断优化央企治理机制,提高央企治理能力,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郑东东律师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具体法律条文修订要点以及央企需要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真实案例,从公司资本、股东出资、股权与股东转让、组织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生动的分析和阐述。
本次培训着重针对中国一重的生产经营特点,提出了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中央企业应积极采取的关键举措,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获得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等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公司法》,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运营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