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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携茉莉赴高原,格桑正盛迎风舞——国浩拉孜援藏律师徐文婕法律服务纪实

作者:徐文婕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3-10-03



2023年9月,国浩律师事务所第三批驻藏律师——国浩太原合伙人史莉、国浩南京律师徐文婕、国浩武汉律师魏心漪正在国浩拉孜办公室积极开展各项援藏工作。其中,徐文婕律师作为第二批国浩驻藏律师,已经在拉孜县完成了为期半年的法律援助任务。

在这半年有余的援藏时光中,徐文婕律师参与了一系列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用专业与担当鞭策自己践行“法治西藏,国浩担当”的国浩驻藏精神,尽职尽责地为当地民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天分享徐文婕律师的服务纪实,聆听这朵正在雪域高原上盛放的格桑花用青春谱写的充实故事。














2023年2月28日,进藏的第一天,我就获得了一个藏族名字——格桑梅朵。这是两位热情的藏族妹妹帮忙取的,她们告诉我,这个名字寓意为“美好、幸福的花”。太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

2022年7月29日,司法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力争在2022年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综合考虑“无律师县”的海拔、人口数量、法律服务的具体需求等因素,确定将西藏等6个省区的46个“无律师县”纳入解决范畴,动员相关律师事务所及所在的律所带头到“无律师县”去设立分所,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日,国浩律师(拉孜)事务所获正式授牌,自此,便开启了国浩律师一批批赴藏援助的征程。

转眼到拉孜县六个月有余,欢送完第二批驻藏律师(国浩成都律师郑立秋,国浩银川律师刘芊骅)一周后,第三批驻藏律师(国浩太原合伙人史莉,国浩武汉律师魏心漪)也已抵达,而我也将再驻藏半年,对接下来的旅程有了更多的期待。回顾这段日子,国浩同事以及亲朋好友的默默支持,是我最坚强的后盾,鼓励着我尽职尽责为当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而“法治西藏 国浩担当”的国浩驻藏精神更是鞭策着我不辜负这宝贵的法援时光。

一、公益者,不以山海为远


西藏是中国五大自治区之一,也是唯一一个藏族人口占比超过90%的民族自治地方,幅员辽阔,地广人稀,面积接近120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6万(2021年),农村人口占比接近63%,全区下辖7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7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697个乡镇(街道),5492个行政村。

拉孜,藏语意为“神山顶,光明最先照耀之金顶”,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日喀则市中部。2019年12月9日,拉孜县被正式批准拉孜县贫困县,截至2020年末,拉孜县总人口6.5829万人。拉孜县历史悠久,地域开阔,交通便利,是日喀则市西部七县必经之要塞,跟法官们聊天他们偶尔也会自豪地说一句:“我们是西部重镇”。

拉孜县高原奇特多样的地形,地貌和高空空气环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形成了日照强烈,气温较低,温差大,雨水集中,干湿明显,冬春季少雨雪多大风的气候特点。冬春干燥且多大风,年平均气温为7.0℃,极端最低气温-25.1℃。较低的气温我们已经能完全预料并且预防,但其4012米的海拔,还是让初到拉孜的我们措手不及。即使是身体条件不错的我,都要及时观测血氧,避免做太过剧烈的运动(有时甚至要注意走路不能太着急),失眠、头晕头痛、流鼻血等情况也比较常见。由于今年县里正加急铺设供暖、供氧管道,导致宿舍区域经常停水停电,日常的生活也会有些不便。

尽管有以上种种困难,每一批国浩驻藏律师都调整得非常快,度过了第一周后,基本就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工作节奏。拉孜县司法局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也给予了我们充分的物质保障,让我们更加专注于法律援助工作。

二、法律援助让法治阳光洒向贫弱者,享受法治的尊严


法律援助概念是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行表述的: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可以总结为:国家(政府)对因经济问题而无力承担或者无法充分承担司法代理费用的公民,予以不收费和由当事人负担部分收费的司法支持措施,以保障国家依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平等而进行的一种司法保障制度[注1]。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是社会法治进步的集中体现,更是现代法治文明国家的通用标识。法律援助既是时代赋予国家或者政府保障每位公民合法权益不可推脱的任务,更应该是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不可逃避的责任。法律援助能够让每位公民不分高低贵贱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从全球来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相较于西方先进国家起步较晚。十四大以后,法律援助才刚刚步入人民群众的生活。1996年12月国家法律援助中心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治历程中。经过西藏各族人民多方努力下,法律援助机构于2001年8月22日在西藏自治区问世[注2]。2019年底,拉孜县挂牌成立拉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多项职能于一体,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2022年7月,国浩正式进驻拉孜。

这里便是驻藏律师日常工作的“主战场”。截至目前,国浩驻藏律师已经代写诉状700余份,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0余件,刑事指定辩护20余件,刑事认罪认罚30余件,政府专项咨询及文件审查30余次,公益讲座10余次。民事案件类型以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为主,刑事案件类型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为主。

一撇民间信俗中的社会治理

由于拉孜县基本上是一个单一民族——藏族的聚居地,藏汉人口比例为1:0.0015,所以我们服务的群众也基本是藏族同胞。在司法程序中,由于当事人多为当地居民,且藏族人民独有的信仰与朴素,拉孜县法院的调解比例能超过90%,并连续多年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法院”。法官还跟我们说道,这两年算是进入诉讼程序多的,前两年都不用起诉,被告在原告面前发誓就一定能兑现诺言。起誓是藏族在社会交往活动,为了取得彼此的信任,而就某事所做出的一种口头的保证形式,它主要借助神灵的无限威力和因果业报的必然性信仰,实行由内在精神到外在行为的控制,从而达到某种自我约束的效果。在佛教未传入西藏以前,藏族就已有这个习俗,《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就有记载[注3]。在司法活动中,发誓主要有两大目的,其一为辨别真伪,如在民事纠纷中,是否还清所有借款、相关商品是否已经交付,就可以发誓辨别真伪;其二为保证个人义务的履行,常见于民间借贷及买卖合同中,被告往往需要发誓承诺还款期限。我们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也发现,藏族同胞们鲜少有将事实落到纸面上的,比如不签署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不留存已还借款的证据,但即使在缺乏重要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仍然会认可相关事实,省去了律师很多“找证据”的烦恼。

“起誓”折射出蕴藏于民间信俗中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即挖掘信俗中与现实相通的价值观,唤醒道德的力量治理社会,弥补单纯实施物质惩罚的治理缺陷。信仰是特殊的力量,在有信仰的地方用信仰的方式辅助社会治理,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能不能尽快把我们工钱发下来救父亲命啊!求求你们了!”——一位农民工的辛酸

案例思考



“能不能尽快把我们工钱发下来救父亲命啊!求求你们了!”刚到拉孜的第一周,四位农名工就找到我,希望我们代理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这是我们来到拉孜后接到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在其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后,我们立马办完了所有审批手续,并着手立案。

四位原告于2021年为某工程提供劳务服务,服务结束后工程总包方、分包方一直互相推诿,怠于支付劳务报酬。农民工多次索要无门,遂起诉,四人劳务报酬合计十五万元左右。期间,工程总分包双方也一直在就工程款进行诉讼,双方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光诉讼费和律师费就花费了近百万,却无人愿意向农民工支付一分钱。由于案件涉及主体多,双方争议较大,农民工讨薪案转为了普通程序,在庭前各方已经举证质证的情况下,本案第一次开庭时长近六个小时。不幸的是,其中一名原告家里发生变故,其父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没几日后,得知其父亲已病逝。

我不应也不愿将其父亲的去世归责于任何人,确实总分包方就工程款是否完全给付、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但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报酬,推卸责任,在确凿证据下面对法官仍然谎话连篇,将弱势群体的利益视为博弈牺牲品的,我相信正义虽迟但到。该案近期也将作出判决。

三、“刑事辩护全覆盖”,依法维护被告人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最高院、司法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同时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部署开展;2018年12月,试点扩大至全国。这是推进司法改革、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重大进步,对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意义重大。拉萨市从2019年初起至今,已经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所有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管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只要没有委托社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都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辩护律师,而到了审判阶段仍然没有辩护律师介入的案件,法院承办法官会直接下发指定辩护通知书到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相应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目前已经不存在没有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也因为辩护律师的介入而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注4]

在我心中,刑事辩护律师,往往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我在驻藏前对于刑事辩护接触还不够多,有太多需要我去学习,所以在接触刑事案件时,我反复告诉自己,要细心、再细心。

“他从小就没读书,一直放羊,牧民嘛,没事就喜欢喝酒,放羊、喝酒、放羊、喝酒,然后回家就会打老婆”——一位检察官的无奈

案例分享



我接到的第一个认罪认罚以及指定辩护的案件,被告系拉孜县某村人,酒后与前妻发生口角,并殴打其前妻致肋骨断裂(轻伤二级),被公安机关逮捕。认罪认罚时,在律师例行向被告进行自我介绍、询问案件事实、告知其相应法律规定后,检察官跟我说:“当地的牧民都喜欢喝点酒,放牧嘛,也没什么好干的,普遍文化水平也不高,回家就会打老婆。这个被告已经打过老婆两次了,也是这个原因两人离了婚,村委会也调解过两次,这次殴打更严重了,村委会告诉我们,希望让被告受点教训,给他‘关’一段时间”。看来这个案件是不大可能适用缓刑了。开庭时,被告跛着脚进来,当庭一直在表达后悔、再也没有下次了,法官直言“你早干嘛去了”,最后判决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需要转移到拉萨市监狱服刑。

“我真不想为他辩护!”——一位援藏律师的内心挣扎

案例思考



我遇到了一起最令我痛心的刑事辩护案件,初看案卷时,一度愤慨。2022年,年近70岁的犯罪嫌疑人在特困人员集中服务中心对18岁并患有精神残疾的被害人实施了两次强奸。在细看案卷时,我的内心为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间的冲突而倍感煎熬。但另一方面,我又深刻地意识到,为罪行重大之人辩护,正是为了防止无辜之人枉受追究[注5]。作为刑事辩护全覆盖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律师的辩护不仅是为了保护无辜公民,更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是啊,有些事总得有人做才行。

四、法律宣讲,让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


在法律援助之余,我们还会接到邀请,为学校、法院、公安局、乡村等进行法律宣讲。


普法进校园

3月3日,我们赴拉孜县中学为同学们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4月15日,我们赴拉孜县高级中学为同学们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进校园活动》专题讲座。

8月底,我们分别赴芒普乡、锡钦乡、扎西岗乡等中心小学,开展了法治讲堂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共建和谐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普法进机关

5月19日,我们为拉孜县公安局作了《常见罪名界定及案例评析》专题讲座。

7月20日,我们为拉孜县法院作了《破产程序之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

7月26日,我们就《社区矫正法》跟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等二十多个部门进行了法律解读与分享。


普法进农村

3月4日,我们为农牧民开展了“劳动维权法律知识宣讲”主题普法活动。

5月18日,我们赴拉孜县查务乡、拉孜镇、曲下镇、芒普乡、锡钦乡、曲玛乡、扎西宗乡开展了村规民约健全完善审核工作。

7月14,我们赴拉孜县曲玛乡为驻村工作组开展了法治宣讲。途中,我们还遇到了对警车十分“崇拜”的藏族小朋友。

五、拉孜县的自然风景与人文风情


作为日喀则市西部七县必经之要塞,拉孜县及周边县城风光旖旎,还有着“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堆谐之乡”“藏刀之乡”“油菜之乡”和“藏靴之乡”等美誉。工作之余,我们也会在周边溜达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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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援藏使命,筑梦雪域高原。用青春丈量西藏法治建设,“法治西藏 国浩担当”不仅是口号,更是责任。国浩拉孜办公室也呼唤着全体国浩家人们来国浩拉孜办公室看看、来拉孜看看。

看,格桑花开得正好呢!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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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永廉 郑赫南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 时福茂.法律援助:从社会道义到政府责任[J].检察日报,2008(008):1-4

[2] 张枫. 拉萨市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情况的实证研究[D].西藏大学,2022.DOI:10.27735/d.cnki.gxzdx.2022.000024.

[3] 仁青吉,马宁.论藏族的“起誓”习俗[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3):31-34+106.

[4] 邓立春. 拉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证研究[D].西藏大学,2023.

[5] [美]艾伦·德肖维茨:《法律创世纪》,林为正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7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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