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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宁杰合伙人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公司运营 政府与公共事务 合规与监管 民商事争议解决
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 法学学士 86-591-88115333 86-591-88338885 福州 |
业务领域Practice Areas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政府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经验Professional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上诉案。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2006年第4期公报案例,于宁杰律师担任上诉人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某一具体事项使用了不同的词语进行表述,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对这些词语的理解产生分歧。于宁杰律师从合同上下文、交易背景等角度分析词语的表意,代理观点得到最高院采信,并提出“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应当结合合同全文、双方当事人经济往来的全过程,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这些词语加以解释”的裁判指导意见,对此类案件的代理审判产生示范指导意义;

2014年-2017年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具体包括漳州市靖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中铁七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漳州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省镇江市路桥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泉州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承孝、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上述纠纷涉及的国有资产权益就达数十亿元,于宁杰律师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省高速公路方代理人,从战略性的高度把握整个案件的宏观进展与得失,进而制定出明晰的诉讼策略,挽回数亿元的国有资产损失,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与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生福建漳州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爆炸事件,于宁杰律师作为原告湖南火电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案件的进程里灵活应对突发性情况,调整诉讼策略,引导争议的走向,促成双方实现调解,短时间内解决争议,节省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荣誉称号Awards & Recognitions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 2016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福建省司法厅 2004年福建省优秀律师

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2001年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2001年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社、福建省青年律师工作者协会 2000年首届“福建省杰出青年律师”称号

司法部 1998年司法部“九五”期间科研成果三等奖

工作经历Work Experience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合伙人

福建天泽广业律师事务所 主任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福建省律师协会 干部、办公室任副主任

教育背景educatio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行业兼职Professional Affiliations

福建省律师协会 会长

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

社会兼职Other Titles & Positions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

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

福建省高级律师评审委员会主任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学术兼职Academic Titles

中国政法大学实践导师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实践导师

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民商法学研究会顾问

学术成果Publications

《法律理念的现实印记》法律出版社 2009年

发表《律师职业权利的性质》《涉港澳民商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探讨》《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研究》等文章

专业职称Professional Titles

福建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一级律师

工作语言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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