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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剑凡合伙人

民商事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 科技、电信与互联网 反垄断与竞争法
法学硕士 86-25-89660902 86-25-89660966 南京 |
业务领域Practice Areas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非诉等法律事务。

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的国内/国际申请,以及相关的复审、异议、无效等行政程序;版权登记、授权许可、转让、版权贸易等法律事务;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相关的争议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制定与咨询;企业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评议(FTO 分析)、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知识产权运营与组合管理,权利质押、许可、转让、许可证贸易谈判;与知识产权滥用相关的反垄断行政调查、处理程序与民事纠纷诉讼;知识产权行政查处程序;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与行政查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业经验Professional

同时具有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证,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非诉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代理了数百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百件专利的撰写,同时参与过多家知识产权战略法律服务,对于专利撰写、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代表业绩:

代理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标的2.08亿元,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1.6亿元违约金,并免除委托人支付2500万元许可费尾款;

代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系列案件(数百件);

代理苏州某纳米公司与罗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属纠纷上诉一案(本案二审成功改判,并被评为2015年江苏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

代理Slimtum Pty Ltd.在中国的专利侵权诉讼系列案件;

代理人民卫生出版社诉南京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系列案件,共10个)(成功迫使原告撤诉);

为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斯尔克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南京品润艺术有限公司、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等单位撰写了数百件专利申请。

为鹰普集团、途牛集团、著名节目主持人孟非旗下星亚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南京市贝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等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南京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工作经历Work Experience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有限合伙人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education

南京大学 经济法 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方向)

行业兼职Professional Affiliations

2017年入选江苏省律协律师(知识产权)人才库名单

学术兼职Academic Titles

苏州大学体育法研究会理事

专业资格qualifications

专利代理人资格

工作语言language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