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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共享包容开放律师合作成果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7-07-30

国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成都律师协会、中国社科院蓝迪国际智库共同主办的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合作(成都)峰会7月29日在成都成功举办。本次峰会是近年来国际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有关“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论坛之一。

峰会上由国浩律师事务所、香港易周律师行、新加坡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Maddocks律师事务所、瑞典Magnusson律师事务所以及成都律师协会共同倡议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体。

国浩律师事务所、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Maddocks(澳大利亚)、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Magnusson(瑞典)、The Legal Circle(孟加拉)、V & A Law(菲律宾)、Hashidate Law Office(日本)、Azmi & Associates(马来西亚)、ZAG-S&W Law Office(以色列)、GRATA Law Firm(哈萨克斯坦)、Ślązak and Partners (波兰)、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越南)、林李黎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DR & AJU(韩国)、Jeff Leong, Poon & Wong(马来西亚)、VDB Loi(柬埔寨)、Rojs, Peljhan, Prelesnik & Partners(斯洛文尼亚)、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Siam City Law Offices Limited(泰国)、Ha Hai & Partners (越南)、Hanafiah Ponggawa & Partners (印尼)、力图律师事务所(中国澳门)、JLPW Legal Services Co., Ltd.(缅甸)、Knowles Husain Lindsay Inc.(南非)、Ballon Stoll Bader & Nadler, P.C.(美国)以及泰和泰、明炬、德恒成都、中伦成都、竞天公诚成都、中豪四川、盈科成都、恒和信,共34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合作章程。该协作体将充分发挥平台功能,进行信息收集、资源整合,凝聚合作共识、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国际化法律服务需求,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支持保障。

在这个合作平台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们将建立起一个更紧密的全天候的联系,包括:积极开展有关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为促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政策与法律支持;建立业务资源提供、分享和对接机制,增进成员间的跨境法律服务业务的协作,使成员间就相关法律问题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支持,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国际化需要;致力提升成员的法律人才建设水平,使成员具备更专业和多元化的国际法律服务能力等。

丝绸之路经济带:

投资政策与法律环境

在峰会“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政策与法律环境”环节,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 LLP(巴林)合伙人Paula Boast、Egorov Puginsky Afanasiev&Partners(俄罗斯)的Vyacheslav Yugai、Ślązak and Partners(波兰)合伙人Maria Ślązak、Chiomenti(意大利)合伙人Sara Marchetta分别就“西亚国家经济发展与‘一带一路’”、“俄罗斯最新外商投资政策与法律”、“波兰投资环境与‘一带一路’建设”、“意大利如何对接‘一带一路’”展开深入讨论。

据Chiomenti(意大利)合伙人Sara Marchetta介绍,截至2016年,在意大利的个人投资者交易增长很强劲,达到70%,其中大部分来自广东、山东以及四川;同时,私募基金活动越来越多。她表示, “一带一路”战略对于欧洲是非常重要的互联互通的战略,意大利企业对直接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非常有兴趣,意大利政府也期待与中国在港口、基础设施、工程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

海上丝绸之路:

经济发展与律师服务

在“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与律师服务”环节,Lee & Li Attorneys-at-law(中国香港)合伙人冯博生,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主管合伙人周怡菁,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创始合伙人林新强畅谈台湾和香港的律师业发展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设想。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合伙人陈瑱、DS律师事务所(越南)合伙人DANG Ngoc Huong、Maddocks(澳大利亚)首席执行官兼合伙人Michelle Dixon、Hanafiah Ponggawa&Partners(印尼)合伙人Fabian B. Pascoal则与大家分享了东盟、越南、澳洲和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建设、投资环境及相关思考。

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香港所具备的优势,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主管合伙人周怡菁认为,香港是获得强大支持的国际金融中心,是理想的“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管理者,也是投资项目、投资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联系人。香港的资本募集及融资能力、在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独立的法律制度,使得香港可以为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搭建沟通合作的桥梁。

关于“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合作与交流”,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创始合伙人林新强作了全面阐述,他指出,当前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欠缺等。同时,他认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很多普通法的国家有深厚的文化交往,中国法律人才可以通过协作快速建立国际交流平台。

新加坡是东盟各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并与7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与40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障协议,还签署了20多个自由贸易协议。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合伙人陈瑱表示,东盟在国家贸易平台中是一个充满活力、地域辽阔和极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在新加坡公司融资途径主要包括:贷款、战略合作、IPO上市以及发债。目前,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基本没有行业限制,外汇基本流通。此外,新加坡公司秘书制度可以为公司提供合规性的服务。

开放的“一带一路”建设:

全球参与与律师对接

在“开放的‘一带一路’建设:全球参与与律师对接”主题中,Gide LoyretteNouel(法国)合伙人郭敏、国浩马德里办公室合伙人磊洁、Gleiss Lutz(德国)Gerhard Wegen、Magnusson(瑞典)管理合伙人Carl-Fredrik Hedenstrom、Cuatrecasas(西班牙)合伙人Omar Puertas、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ADR主任范铭超,分别以“中法投资与合作关系”、“西班牙投资环境与‘一带一路’建设”、“德国海外投资管控”、“欧洲国家如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如何在‘一带一路’沿线解决争议”、“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律师作用”发表演讲。

国浩马德里办公室合伙人磊洁在演讲中介绍了西班牙的投资环境,目前西班牙是欧盟第五大经济体、第四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是与拉丁美洲贸易往来的最好平台,也是连接北非、地中海国家和中东国家贸易的桥梁;西班牙已与17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例,与20个国家签订互惠投资保护和促进合约。国浩马德里办公室有很多合作伙伴在拉丁美洲和欧洲,可以为中国企业在该区域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成都发展新契机与新优势


在峰会的“成都发展新契机与新优势”主题环节,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姜平介绍了成都高新区发展和投资环境,他表示,成都高新区下一步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金融、现代服务和临空高技术产业五个方向聚焦发力。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新体系、多元化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成都市双流区副区长杨春禧介绍了成都市双流区投资环境,自贸区已经成立了西南首个“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以及独立的自贸实验区审判团队,今后将继续倡导和推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打造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

来自“一带一路”相关的35个国家和地区的55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80多人,以及中外企业家代表和中国法律界人士,共计350余人参加了本次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