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浩上海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已于2020年1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65亿元,采取分期发行。2020年2月24日,长江证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首期发行40亿元。
长江证券于1991年成立并注册于湖北省武汉市,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性、全牌照、全业务链证券公司,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83)。2020年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各地各项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作为从武汉走向全国的上市公司,长江证券迅速响应政府号召,在第一时间为湖北疫区捐赠了大量物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当地抗疫一线。
国浩上海作为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公募债的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组成员包括国浩上海合伙人陈枫、张伟,律师刘中贵、鞠宏钰。自2018年以来,项目组已为长江证券发行安信证券-长江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多项资产证券化及债券业务提供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