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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敬业 心系百姓”——国浩律师助力东泰新港塑业破产清算顺利终结并获赠锦旗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3-07-28

2023年7月17日,国浩南京办公室收到了南京东泰新港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333名集资债权人委托代表赠送的锦旗,“专业敬业 心系百姓”充分肯定了国浩南京合伙人王峰、刘志峰、徐国杰、马忠明,律师史可、魏晨曦等破产业务律师尽心敬业的履职表现和专业突出的破产案件承办能力。

早在2017年10月13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南京东泰新港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国浩南京为管理人,王峰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2023年6月12日,法院作出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南京东泰新港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程序宣告终结。这一历时五年半的案件有怎样的难点,面对以老年群体为主的333名集资债权人,国浩南京律师付出了怎样的努力?让我们一起回顾了解。

案件难点

南京东泰新港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存在刑民交叉、主要资产多轮抵押、债权人众多且绝大多数为老年人等诸多重难点,程序推进异常艰难:

其一,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两次以东泰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栖霞区人民法院也两次作出刑事判决,破产程序与刑事执行程序交织,清偿顺位难以确定;

其二,东泰公司名下位于栖霞区恒发路6号厂房、办公楼上设有银行、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以及民间借贷债权人等数轮抵押,常规拍卖处置的情况下,包含集资债权人在内的普通债权人几无财产可供分配;

其三,本案有333名集资债权人以及103名职工债权人,集资债权人中老年群体占比80%,集资债权人数次前往管理人处集体表达诉求,并自发成立维权小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工作

国浩南京律师团队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出色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为本案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配合完成涉及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兼顾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履职期间,管理人一方面积极与集资债权人沟通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安抚疏导集资债权人情绪,先后接待维权小组六十余次;另一方面,管理人通过各种方式推广资产信息,寻求专业投资人,最终以较为理想的价格处置案涉资产。在栖霞法院鼎力支持下,成功协调担保债权人让渡部分利息,最终为包括集资债权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清偿率。

国浩南京律师积极、耐心、专业的履职表现,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让数量众多的债权人在本案中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