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浩杭州助力合肥星能玄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能玄光”)完成数亿元Pre-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蚂蚁集团领投,隐山资本、紫金矿业、彼岸时代、心资本、元禾璞华、联美控股、鼎和高达、民银国际、仁发新能等跟投。
2025年10月19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江西省武宁县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国浩南昌合伙人戴高翔,律师戴达嵩、周采风,实习律师杨爱丽为武宁县法治政府的示范创建提供强而有力的专业法律辅导与支持。
2025年11月25日,由国浩上海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股票代码:001233)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福建省今年首家深交所主板上市企业。
2025年11月17日,由国浩成都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富润”)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发行规模4亿元,债券期限3+N年期,票面利率2.65%,全场认购倍数2.08倍。本次发行是四川富润首次亮相资本市场,为其未来常态化开展直接融资、深化资本运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5年11月14日,由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2025年知识产权课题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会(第一批)在合肥顺利召开。安徽省专利代理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浩合肥合伙人娄尔玉代表《安徽省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组作结题汇报,凭借扎实的研究成果与深刻的行业洞察成功通过评审,获专家组一致认可。
2025年10月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的背景下,国浩石家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现行344项外部法律规范和169项内部制度的对应式梳理识别,编制完成了共12个领域涉及479个管控点的《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义务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完成了对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体系建设的专项法律服务。
11月17日,国浩苏州律师陪同委托人何女士前往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信托公司共同完成江苏省首次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该信托是江苏省首单不动产服务信托,也是江苏首个追加不动产进入信托计划后用于公益目的特殊需要服务信托。国浩苏州担任委托人全程法律顾问,且在信托设立后担任信托监察人,全程护航委托人实现财产安全、养老保障与公益愿景的有机统一。
2025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基金业协会”)正式审核通过江苏农垦毅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农垦毅达基金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登记编号:P1075040),该公司成功获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展业资格。 2025年私募基金监管态势呈现强监管、合规强化、行业洗牌加速的特点,在此背景下,国浩南京合伙人张蓉彦、陈宏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为江苏农垦毅达基金公司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支持。
国浩上海与国浩重庆共同组成项目团队,根据法律规定及国资监管规范,协助客户进行项目交易结构的设计,参与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交易文件的起草、制定,提供反垄断相关法律咨询,顺利助力本项目如期落地。
近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方精工,股票代码:002553.SZ)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5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国浩南京作为该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全程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