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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1)》正式发布!

国浩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和正式实施以及百年难遇的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反复影响,我国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也迎来了新的变局和挑战。


自2022年初开始,国浩上海争议解决法律研究中心成员基于商事争议解决的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多年以来的实务经验,对2021年度全国法院公开并审结的商事争议解决案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多维观察,并对实务中的前沿问题展开了高度提炼和深度分析,最终形成《国浩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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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1)》聚焦于我国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热点问题,围绕《民法典》担保制度在商事争议中的最新适用通道类资管业务争议中的受托人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并购及投融资相关的争议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争议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在涉新冠疫情商事争议的适六大专题,梳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探讨、归纳司法裁判观点中的内在逻辑,并提出针对性、具有实操性的建议,力图为商事交易各方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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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民法典》担保制度在商事争议中的最新适用

一、概述

二、担保合同主要争议类型

(一)担保合同从属性问题

(二)担保责任范围问题

(三)最高债权额的约定与登记问题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

(五)对外担保无需机关决议的例外问题

(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

(七)关于借新还旧的担保责任承担问题

(八)关于债务加入问题

(九)关于增信文件的性质认定问题

(十)关于担保人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问题

结语


专题二: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一)通道类资管业务概念

(二)对通道类资管业务的相关规定

二、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的涉诉情况

(一)通道类资管业务涉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二)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参与案件的情况

(三)通道类资管业务相关案件的请求权基础及受托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三、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法律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分析

(一)对通道类资管业务效力的司法认定

(二)对通道类资管业务性质的认定

(三)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不承担责任的依据及判定标准

(四)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司法判定标准

(五)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司法判定标准

(六)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承担责任的比例和考量因素

(七)行政监管机关的监管措施对司法机构认定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影响

结语


专题三:与上市公司并购及投融资相关争议

一、与被投资方披露不充分相关的争议

二、与“名股实债”相关的争议

三、与业绩承诺和对赌协议相关的争议

四、与股权回购相关的争议

五、与保底承诺相关的争议

结语


专题四: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争议

一、概述

(一)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定义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方式

(三)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规定

二、主要争议类型及司法裁判观点汇总

(一)与股份有关的纠纷

(二)与表决权委托有关的纠纷

(三)公司决议纠纷

(四)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结语


专题五: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一、概述

二、新规下主要问题

(一)前置程序规则的取消

(二)虚假陈述构成要件

(三)董监高责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过错认定

(四)关于保荐或承销等机构的责任承担及免责抗辩

结语


专题六: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民法制度在涉新冠疫情商事争议

一、不可抗力

(一)概述

(二)法律依据

(三)构成要件

(四)法律后果

(五)适用情形例举

(六)实务建议

(七)参考案例表

二、情势变更部分

(一)概述

(二)构成要件

(三)法律后果

(四)适用情形列举

(五)实务建议

(六)参考案例表

衷心希望《国浩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1)》能够为相关客户及相关投资人在内的商事交易主体在作出商业决策、防范商业风险、应对商事争议时有所助益,也真诚期待和业界同仁进行交流互动、共同推进中国商事争议解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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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小标题阅读

《民法典》担保制度在商事争议中的最新适用:

◈ 通道类资管业务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 上市公司并购及投融资争议:

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争议:

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民法制度在涉新冠疫情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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