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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众美房地产等三公司实质合并案件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2-09-23

为促进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众美集团”)、石家庄众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众美城”)、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藁城宏业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成功,依法维护购房人、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河北众美集团、石家庄众美城、藁城宏业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企业及项目开发情况

(一)河北众美集团

2001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股东众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股东刘永凯,持股28%;股东刘长久,持股12%。法定代表人为刘永凯。该公司系定制广场项目的开发主体。(公司简介及项目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石家庄众美城

2010年1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金2.07亿元,具备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股东为河北众美集团,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为刘长久。该公司系廊桥四季D区项目的开发主体。(公司简介及项目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藁城宏业公司

2013年11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具备临时房地产开发资质。股东为河北众美集团,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为刘永凯。该公司系藁城区上水庄园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公司简介及项目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应符合下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能够按规定时间支付三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规定的各类资金。

3、报名时未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以其中一个意向投资人作为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并对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投资人全部义务负责。联合体成员原则上最多为三家。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投资人、各方分工、权利义务等。

5、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及业绩情况,并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5)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

(6)管理人要求提交、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6、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在按照招募流程(参见附件二)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或提供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到期日不早于2023年6月30日,并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延长有效期)。

7、优先考虑情形: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房地产、建设工程、重整投资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1、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招募报名时间。

2、本公告发出之前已表达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72号众美综合楼

联系人:毛律师、王律师

联系电话:18617515098、13191871851

电子邮箱:maohong@grandall.com.cn

shenggang.wang@dentons.cn

(三)招募流程及其他事项详见附件二。

本公告是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为招募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目的在于广泛通知和征集最优重整投资人,推动重整企业按照最优方案继续经营,实现保民生的目标,制定优于破产清算的偿债方案。本公告、附件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石家庄众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一、三公司简介及项目情况

二、投资人招募流程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