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浩济南全体律师在所党总支部带领下,积极响应并切实落实省、市印发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9年6月13日前往济南市仲宫镇、西营镇,与39个自然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法律顾问工作的首次对接,并实地开展工作。
6月13日上午,国浩济南党总支书记、管理合伙人、主任郑继法带队,与国浩济南管理合伙人组成签约小组,依次前往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履行监督方仲宫司法所、西营司法所进行工作对接,并就辖村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仲宫司法所马春雷科长、西营司法所刘洪春所长主持交流会,向国浩律师介绍了村内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例如: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宅基地上房产转让、因公路拓宽引起的拆迁纠纷等,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留守村内的现象,期待着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活动,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整体素质。郑继法主任首先感谢了司法所及各村委会对国浩济南的信任,表示将指派顾问律师就具体问题与相关村委会、村民进行沟通、解决,考虑举办专题讲座应对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问题,并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及建议,国浩济南将积极完善工作方案,将“村顾问”工作落到实处,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会上,郑继法主任代表国浩济南向两司法所赠送了由国浩律师事务所编撰的《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法律思维》,内容涉及城镇法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以期对两镇的法治建设工作带来帮助。会后,在司法所组织下,国浩济南与相关各村民委员会签署了《村级法律顾问合同》。
国浩济南按照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将负责的39个自然村分配给十一个部室,由各部主任带队分驻各村。6月13日下午,各工作小组与具体负责村的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并依次前往,深入实地了解各村的民风民情、管理机制、村规民约,与村党委书记进行沟通,听取了对村顾问的工作安排、建议,就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与上届顾问律师完成交接,取得工作台账及工作日志。此外,村委会成员也就目前本村存在的法律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顾问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记录在册,对于不易调和的群众矛盾,律师将采取现场调解等方式,力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争议,维护村内和谐、稳定。
进村活动中,顾问律师也与广大村民进行了接触,了解群众所想、所急、所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旅游变得热门起来,大量民宿、农家乐应运而生,以上罗伽村为例,办有17户民宿,3家农家乐。与此同时,也滋生了诸多法律问题,例如建设手续、经营资质、合同纠纷等等。律师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村规民俗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详实地解答,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律师另向村民讲解,村内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把农耕活动、休闲农业与现代乡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是乡村经济振兴的新亮点,但应留意经济发展应当与法治建设同步进行,如此发展的脚步才能稳健有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上讲话说:“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农,是社会组成的根基,深根固柢,方可叶茂木长。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普法进村,助民惠民,国浩将以己之长,不遗余力的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