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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合伙人马东晓律师出席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论文荣获二等奖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07-11-29

 
  日前,正值《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三周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律协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和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联合召开了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王利明、王晨光、应松年等知名法律专家受邀出席了此次会议。我集团合伙人马东晓律师作为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委员会的秘书长也出席了此次会议,其论文《我国应在产品责任法律中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也在国家质检总局同期举办的“产品安全与汽车召回”征文中荣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