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证券、公司法律业务、政府法律事务
曾经和正在担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人民政府、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中共蚌埠市委等多家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熟练掌握金融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系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先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盛京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人寿保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安徽省分公司、安徽徽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案件涉及诉讼标的近百亿元。
熟悉公司、证券法律事务,在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破产清算、项目投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参与重大项目谈判与运作。先后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民航机场集团、旅游集团、投资集团、能源集团、皖能股份、盐业公司、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建设投资集团、城市轨道交通,惠而浦(600983)、赛为智能(300044)、通源环境(688679)、国轩高科(002074)、阳光电源(300274)、融捷健康(300247)、亚夏股份(002375)等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内容涉及公司日常法律事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票、短融、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新三板、可转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相关方面。
此外,还曾担任国元证券(000728)、皖天然气(603689)、安徽水利(600502)、立方药业(003020)等五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律师、首届合肥市十佳律师、第二届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合伙人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律师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秘书
合肥工贸律师事务所 律师
长江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
安徽大学 法学硕士
安徽大学 法学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安徽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
合肥市律师协会 会长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
民革安徽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委
民革安徽省监督委员会主任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
安徽省评标专家
安徽医科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论董事违反勤勉义务及其规制》,收录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论文集
《现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理探析》第一作者,载《中国律师》2013年第5期
《现代刑法对古代刑法自首制度的继承与发展》,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论公司法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载《安徽律师》2007年
《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构想》,载《中国律师》2001年第12期
独立董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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