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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四种方式 ——兼评国浩律师如何拓展私募基金律师业务 (2020培训简讯No.16)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3-15 浏览量:

3月15日,国浩律师事务所2020年第16期业务培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国浩律师学院主办,特邀国浩上海办合伙人邹菁律师主讲“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四种方式 ——兼评国浩律师如何拓展私募基金律师业务”。

讲座主要介绍PE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四种模式,分别是PE基金以其资产换取上市公司股票、PE机构与上市公司合作设立并购重组基金、PE基金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PE基金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最后建议国浩律师充分利用国浩资本市场优势平台,拓展私募基金业务。

邹菁律师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和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法学硕士。国浩私募与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律师协会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邹菁律师为ALB《亚洲商务律师》2015年度客户首选中国20律师之一,钱伯斯律师连续5年榜单推荐的受业界认可的投资基金律师之一。邹菁律师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中,专注于私募基金的设立及运作、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结构化融资等领域,提供管理人登记、基金募集设立、基金合规运作、尽职调查、股权与债权投资、IPO等法律服务,领域涉及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房地产、教育、生物医药、TM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