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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9-06-27

      近日,由国浩郑州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郑州煤电,股票代码:600121)发行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项目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郑州煤电于1998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境内第一家上市公司,河南省第一家上市的原中央企业。郑州煤电地处国家重点煤炭工业基地之一的郑州矿区,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拥有生产矿井6对,火力发电厂1座,年煤炭生产能力近千万吨,发电量4亿千瓦时。主导产品为中灰、低硫、高发热量、可磨性好的贫煤、贫瘦煤和无烟煤,是优质的工业动力煤。

      国浩郑州受聘担任郑州煤电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郑州管理合伙人、主任宋钊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国浩郑州合伙人王玉琦,律师李光、何旺旺及律师助理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