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由国浩苏州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山-上银-太仓娄城高新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山-上银-太仓娄城高新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97号),对其在上交所挂牌转让通过审核。
本次中山-上银-太仓娄城高新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6亿元。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山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11月,是中国早期的证券公司之一。中山证券一贯秉承“诚信、稳健、创新、和谐”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完善、有效的服务。中山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融资领域市场排名与份额名列前茅,曾为多家企业的物业资产、租赁资产、购房尾款及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等资产证券化项目成功发行提供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
国浩苏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中山-上银-太仓娄城高新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的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了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国浩苏州合伙人黄建新、朱正形、邬钰莲,律师施洋、潘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