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刚泰控股,股票代码:600687,以下简称“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刚泰控股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0,175,87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对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的收购及整合,刚泰控股将实现旗下各产品线O2O商业模式的升级和完善,提高在黄金珠宝消费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刚泰控股将以国内领先的娱乐营销公司——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品牌建设和宣传平台,借助其在影视剧、动漫、网络剧和栏目的品牌植入、联合推广等业务优势助力刚泰控股品牌建设和推广,为刚泰控股黄金珠宝的互联网等多渠道销售提供营销宣传,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刚泰控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具有深度互联网行业背景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刚泰控股将充分利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互联网渠道以及“大数据”等行业资源,谋求深度合作机会,实现线上流量的快速增长,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黄金珠宝企业。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刚泰控股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主办律师为陈枫律师、朱峰律师、刘中贵律师、邓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