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833868。本次挂牌同时,南京证券向公司部分原股东和8家外部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573,999,503股,募集资金近36亿元。
南京证券于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是江苏省第一家专业证券机构,也是南京唯一一家实现全国布局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南京证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融资融券、客户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诸多领域,设有24个职能管理和业务部门,在全国设有89家分支机构,为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投融资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15年5月末,南京证券注册资本19亿元,总资产474.5亿元,净资产55.8亿元,在新三板总资产排名中仅次于齐鲁银行、湘财证券,排名第三位,也为截至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第五家券商。
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南京证券本次新三板挂牌并同时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该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吕红兵、方祥勇、张隽、雷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