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英文 日文

国浩律师为汉麻产业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通过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10-14

     2015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84次工作会议审核,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麻产业”,证券代码:002036)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下称“本次重组”)获得无条件通过。

     汉麻产业本次重组由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个部分组成。置入资产为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创电子”)100%股份,经评估的联创电子100%股份价值总额约28.5亿元;同时,汉麻产业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不超过2亿元配套资金用于联创电子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本次重组完成后,汉麻产业将持有联创电子100%股份,汉麻产业的控制权及主营业务相应变更,联创电子整体实现“借壳上市”。

     联创电子是全球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业务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光学镜头业务自 2009 年起步,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一大运动相机镜头制造商,近年又实现了高清超薄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逐步从单一的触摸电子元件供应商转化为触控显示组件一站式服务供应商。联创电子以“大客户战略”为核心,纵向打造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横向联合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京东方等产业合作伙伴,以三星、LG、华硕、中兴等知名企业为目标客户,力争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触控显示企业。

     本次重组涉及多方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复杂,审批环节繁多,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该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徐俊一、陆海春、叶晓红、仇学敏,管理合伙人刘维律师对该项目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