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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滨州市中海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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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浩济南办公室承办的滨州市中海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创投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15]141号文件核准于2015年4月13日成功发行。

      中海创投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主承销商。

      国浩济南办公室受聘担任中海创投公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该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国浩济南办公室江鲁律师、门志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