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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承办的“宁波热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证监会通过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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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6日,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热电)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宁波热电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热电联产类上市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此举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热电联产业务的比重和业绩水平,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国浩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发行人律师,经办律师沈田丰、李燕等为其顺利通过证监会的审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