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rigjwwe9r3qx_article:content 2013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5,股票简称:东吴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东吴证券本次拟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5年,债券信用等级为AA+,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服务。经办律师为钱大治律师、蒋文涵律师、王珍律师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