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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获准发行 国浩北京办公室担任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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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所筹资金用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金山路-银黄路)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国浩北京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程贤权律师、唐晓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