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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核准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其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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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8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100 万股新股。
        国浩上海办公室应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此次发行工作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管建军律师、陈懿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