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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北京办公室经办的两项金融发行项目分获发改委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批准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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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集团北京办公室刘继、孙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河南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及全外资无担保的10亿元“丹东港中期票据” 于2011年1月26日分获发改委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