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于2010年10月17日招股成功并顺利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1798.HK,全球发售股数共计2,142,610,000股H股。
大唐新能源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旗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的旗舰平台,以装机容量计,为中国第二大、全球第八大的风电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业务,拥有目前世界上装机规模领先的塞罕坝风场及中国目前仅有的两家投入商业运营的海上风电场之一-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
本次上市自项目启动至顺利实现上市仅历时不到十个月,创造了资本市场上的“大唐速度”。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瑞士银行、光大控股、信达、瑞信、J.P. Morgan及麦格理的中国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凭借在新能源行业及资本市场的丰富经验,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全程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大唐集团、新能源公司及承销商的高度评价,亦为国浩在央企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增添了宝贵经验。
本次项目由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王卫东律师及合伙人冯晓奕律师带领交通能源与基础设施团队和资本市场团队为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其他参与的律师包括王志华、王以锦和周建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