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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作为承销商中国律师完成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五亿美元发债项目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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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Resources Powe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010年7月27日成功完成了五亿美元无抵押公司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已于2010年8月4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为期五年,获得穆迪Baa3(展望稳定)及标普BBB-(展望稳定)评级。本次发债中,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作为券商摩根斯坦利、高盛和瑞信的中国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国浩的专业团队由北京所管理合伙人王卫东带领,由王明曦、王丹丹等律师组成。
在项目中,国浩律师团队短时间高效率地成功完成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获得合作各方的一致好评,在为发债等金融服务领域展示了国浩律师专业形象和卓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