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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近日完成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担任本次吸收合同的法律顾问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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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集团)和中国神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神马集团)近日完成。鉴于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分别是上海交易所两家上市公司平煤股份(601666)和神马股份(600810)的控股股东,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和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审批,本集团上海办公室担任该次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向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为中平能化集团提供了严谨、细致的法律服务。该项目经办律师为杜晓堂律师、马文杰律师、程波律师和卢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