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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新股获批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担任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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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建筑用钢结构的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为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公司本次增发计划以不低于7.25/股的价格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营运资金。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姚毅律师团队受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